广州11月1日电 (索有为 粤纪宣)广东省纪委11月1日通报,该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、副局长彭建文等两名厅官,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日前,经广东省委批准,广东省纪委对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、副局长彭建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。
经查,彭建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高档宴请,违规为自己谋取特殊生活待遇;违反廉洁纪律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长期参与赌博活动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巨额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。
通报称,彭建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理想信念丧失,宗旨意识淡漠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经济贪婪,生活奢靡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并涉嫌违法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彭建文开除党籍处分;经广东省监察厅报广东省政府批准,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、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被双开的还有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李扬达。
日前,经广东省委批准,广东省纪委对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李扬达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。
经查,李扬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巨额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。
通报称,李扬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理想信念丧失,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淡漠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并涉嫌违法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李扬达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、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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